孩子從小到大會遇到很多選擇,父母要做的不是告訴他選擇,而是教他如何選擇。
尊重孩子,是培養孩子的健全人格,讓他在自己的選擇下快樂健康地成長。
近日,演員孫儷的「小作文」登上了微博熱搜。
她發布了一組女兒參加拉丁舞比賽的照片,只見她穿著紅裙在舞池翩翩起舞。看著眼前這個光芒四射的「小精靈」,孫儷感慨萬千。
回想起女兒第一次提出學跳舞,她給女兒選的是芭蕾舞。學著學著,女兒有了自己的想法,告訴她今后要學拉丁舞。
孫儷以為是孩子對拉丁舞情有獨鐘,沒想到竟是因為她的好朋友在學,她也要一起學。
這件事要是放到其他父母身上,大機率會被大刀闊斧地「糾正」,生拉硬拽也要把孩子送回到芭蕾班。
但孫儷沒有強求女兒,她依舊給孩子安排學習時間和課程。
因為她不懂拉丁舞,所以并沒有參與孩子的學習過程,也沒有特別地關注學習效果。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女兒不僅自己學得非常好,還在各個比賽中拿了不少獎。
這讓孫儷不禁感嘆:唯有熱愛才能堅持,堅持才能成功。她也很慶幸,自己當年沒有用有限的認知,去改變孩子的選擇。
美國心理學家溫尼科特曾經指出:
每一個孩子都有活力無比的生命之火,驅動著他們存活下來并不斷發展。
有的父母珍惜孩子的生命之火,點燃它,讓孩子熠熠生輝;
有的父母無視甚至試圖撲滅這團火,孩子將變得暗淡無光,在失落和遺憾中虛度光陰。
孩子會走向哪條路,全在于父母的選擇。
我女兒也學過舞蹈,在她的班里有一個特別的女孩。
她留著一頭短髮,站在滿是梳著發髻的孩子中格外顯眼。
上課時,其它孩子都能跟著音樂的節奏,舞出純真、活潑的感覺,可她無論表情還是動作都很僵硬,即便老師反復指導,還是不得要領。
中途下課,其它孩子都在蹦蹦跳跳地玩,她卻坐在地毯上若有所思。
我一度以為她是個性格內向、拘謹的孩子,直到那天我發現了她的另外一面。
那天我在廣場看到了她的媽媽,我問:「怎麼沒帶女兒一起出來玩?」她指了指遠處說:「她在那兒。」
只見她頭帶發箍,在爸爸身后興奮地打拳。那堅毅的眼神、利落的動作與舞蹈班的樣子簡直判若兩人。
我不禁夸贊:「你女兒很適合練武啊。」
她卻嘆了一口氣:「這孩子從小就愛跟著爸爸練武術,但一個女孩子成天打拳踢腿怎麼行?我讓她學跳舞提升氣質,剛開始每次上課前都又哭又鬧,後來見拗不過我,也就不再‘掙扎’了。」
不可否認,父母的人生經驗更豐富、眼光更長遠。但孩子有自己的喜好,如果父母忽略孩子的特質,剝奪他們的選擇權,那麼孩子將很難體驗到發自內心的快樂,甚至影響到人格的發展。
心理學研究表明,被剝奪選擇權的孩子容易產生兩種極端的性格,一種是順從型,一種是叛逆型。
順從型的孩子事事依賴父母,他沒有自己的判斷力,將來很難獨立于社會。
叛逆型的孩子做事不計后果,他所有的行為都為了證明一件事:自己是個有獨立意識的人。
在綜藝節目《少年煩惱研究所》中,兒童青少年心理教育專家陳默講過這樣一個叛逆型的孩子:
他從小就愛寫小說,寫出的作品在同學中反響很好,他夢想著自己將來考取華師大中文系。
可是上了高中,父母考慮到家里在金融行業有人脈,要求他今后考金融專業。這和孩子的志向背道而馳,也直接導致他大學聯考成績慘不忍睹。
父母不明就里,要求孩子來年再戰,陳默老師卻犀利地指出問題所在:
孩子認為父母剝奪了他的人生選擇權,他會跟父母戰斗到底。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羅杰斯在《論人的成長》一書中說:
生命的過程就是做自己,成為自己的過程,而「自己」是一個人過去所有生命體驗的總和。
如果孩子對自己的生活沒有選擇權,他會覺得自己的一切都是別人操縱的結果,將感受不到自我的存在感和價值感。
相反,如果孩子的生命體驗都是自己的選擇,那麼不管過程是快樂還是悲傷,都會讓他體會到生命的意義。
教育學博士陳美齡的三個兒子都畢業于斯坦福大學,她從小就很注重培養和尊重孩子的選擇權。
孩子小時候吃冰淇淋,她會問他們選擇什麼口味;準備晚餐,她也會參考孩子們的意見。
她的大兒子高中時提出要去美國留學,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要選哪所學校。
他的成績很好,媽媽想讓他選擇排名第一的學校,但是孩子卻想選另一所排名第七的學校,因為這個學校會給每位學生配一匹馬去養。
雖然媽媽覺得放棄排名第一的學校很可惜,但還是以開放的心態接受了兒子的選擇。
後來,兒子的功課不但沒有受到影響,還因為每天需要照顧馬,變得更有責任感。他用事實證明了自己的選擇是對的。
《內在動機》一書中說:
人們對于自主感和自我決定感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內在需要,它是激發出人們內在動機的第一個心理條件。
內在動機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內驅力」。
父母允許孩子為自己做主,他們的內在動機便會被激發,從而會自覺地采取各種積極的行動,力求把事情做好。
美國堪薩斯大學心理學者Pamela J. Mendonca 和Sharon Brehm在1983年曾做過一項研究:
他們把一些超重兒童分成A、B兩組。
A組執行減肥專家制定的減肥計劃,B組參考專家的建議,制定出自己的減肥方案。
在減肥期間,實驗人員不斷提醒B組的孩子,他們的減肥方案是自己制定的。
2-3個月后,實驗人員驚喜地發現,自己制定方案的B組孩子,普遍比A組孩子減掉了更多的體重。
實驗表明,自主選擇有助于我們做出自己所選擇的行為。
投入到自己決定的事情會讓孩子沉浸其中,大機率會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
歌手大張偉參加過多個綜藝節目,他的發言通透又三觀極正,被網友譽為「人間精品」。
他多次在節目中表示,自己的自信和成功離不開媽媽對自己的支持。
上中學時他的成績很好,完全可以考上重點高中,可他喜歡上了搖滾樂,成天彈琴。
媽媽問他:「你想彈琴還是考重點高中?」他選擇了前者,媽媽再次確認:「你決定好了嗎?」他點頭。
媽媽沒有再多說,支持他走音樂道路。
從此他完全投入到音樂中,組建樂隊、創作歌曲、拼勁全力做音樂,最終實現了自己的音樂夢想。
父母尊重孩子的選擇,會讓他們迸發出更多的靈感和熱情,更有信心去創造屬于自己的人生。
心理學家通過研究發現:能夠為自己做選擇、做決定、把握自我人生的方向,是一個人獲得長期幸福的重要因素。
會選擇是一種能力,那麼父母如何在生活中逐步培養出孩子的這種能力呢?
1.給孩子提供選項,讓他們感到自己被賦予權力
正面管教的創始人簡·尼爾森說:
大人們最大的錯誤之一就是只向孩子提要求,而不給孩子提供選擇。
她還特別提醒父母,在提供選項時,父母要確保每種選擇都是我們能接受的,而且在最后強調一句「你來決定」,效果會更好。
比如,對于年齡小的孩子,可以問:「你是現在上床還是五分鐘后?你來決定。」
對于年齡大的孩子,可以完全讓他們自由選擇上床的時間,因為他們能夠對自己第二天早上按時起床去上學負責。
選擇和責任直接相關。
給孩子選擇的權力的同時,也是讓他們明白,這個選項意味著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和后果。
這種日常的鍛煉可以讓他們形成正向的思維,有助于今后做出更加明智的決定。
2. 從小事著手,逐步培養孩子的能力
《卡爾·威特的教育全書》一書中指出:
在家庭教育中,培養孩子掌握選擇、判斷和取舍的能力尤為重要。
在沒有原則性沖突的情況下,可以盡量按照孩子的安排來處理他自己的生活。
培養孩子選擇的能力需要循序漸進,當孩子小的時候,可以讓他自己選擇穿什麼衣服、去游樂場玩哪個項目;
到了小學,可以和孩子商量要不要上特長班,學些什麼;
國中時可以問問孩子對未來有什麼計劃,想競選哪個班干部。
其實很多時候孩子不是不會選擇,而是沒有機會選擇。
父母要逐步放手,讓孩子去思考這件事。
也許剛開始他們的想法不成熟,但通過一次次鍛煉,他們會思考得越來越縝密。
3. 當孩子對選擇迷茫時,父母要做孩子的指導師
孩子在做決定時,很可能會遇到困惑,這時父母要引導孩子,給他們啟迪。
哈佛心理學博士劉軒在「劉軒給孩子的心理課」中,現場指導了一個孩子如何去選擇。
小男孩很喜歡漫威和海賊王的手辦,他經常會對多個手辦心動,不知道該如何選擇。
劉軒問:「你以往是如何選擇的?」
男孩說:「我會去看網上大佬的評價。」
劉軒接著引導:「對于你喜歡的手辦,它最吸引你的是什麼?」
孩子若有所思:「他們像真人一樣靈活逼真,好像能和我交流,這讓我著迷。 」
從孩子的回答中,劉軒提煉出了孩子最在意的方面,給他提出了建議:可以將「逼真度」「生命力」「靈活度」這三個選項從0-100打分,根據總體得分來做出選擇。
他還告訴孩子:
「學會了這個方法,今后你就擁有了一套屬于自己的選擇標準,你會明確地知道自己為什麼選擇它,而不是別的,今后也不會后悔。」
生活中的事情阡陌交錯,孩子學會如何合理取舍非常重要。
只有這樣他們才能不被外界迷惑,做出真正令自己滿意的決定。
托爾斯泰曾經說過:選擇構成了人生。
孩子這一生會面對無數次大大小小的選擇,父母只有盡早把這項本領教給孩子,他們將來獨自一人面對人生的抉擇時,才能不迷茫、不畏懼,做出遵從自己內心的、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