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成長過程總是有很多令父母煩惱的事情,不聽話、厭學、早戀,每一件都讓父母操碎了心。
不過,當代人鼓勵以溝通為主,不提倡體罰教育,所以不少父母面對"打不得,罵不得"的孩子往往很無奈,不知道如何是好。
實際上,管教孩子分方法,看時間,更看事件本身,可以對癥下藥,根據孩子的表現來區別對待。
著名的少年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在一次演講中就提到:管教孩子要看年齡,孩子在3~6歲這個階段是塑造性格和行為習慣的黃金時間,如果錯過了將來很難改正。
有的家長該管的時候不管,不該管的時候開始管,可到那時候已經晚了。
李玫瑾教授還舉了個例子:"一個孩子三歲的時候如果跟妳鬧,但是他們最多只會躺在地上耍賴,哭鬧。
但如果是在十三歲的時候跟妳鬧,就有可能產生很多偏激的行為。比如自盡、離家出走、服毒等等"。
相信教授說這番話不是沒有理由的,畢竟她常年接觸犯罪少年,研究過大量的案例,也因此得出了不少關于教育孩子的結論和方法。
說到打孩子,有的人贊同,但也有的覺得這種行為太過于粗暴,教育孩子還是應該以說服教育為主。
然而,教育是多元化的,有時候一頓胖揍確實比說破嘴皮子來的管用。
那麼,都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父母才可以"開打"呢?若發現孩子有下面這四個行為,該打就得打,否則長大了很難改正
一、經常說謊
父母們經常教育孩子:誠實是優秀的質量。然而有些孩子在生活中很喜歡說謊,比如做錯了事情不承認,甚至栽贓嫁禍給別人。
這種行為如果不及時阻止,很有可能導致孩子將來犯更大的錯誤,甚至人品遭受質疑。
如果父母剛開始發現孩子撒謊,可以慢慢的引導,若是屢教不改,就可以考慮"打一頓"了。
二、偷東西
盡管現在的孩子生活條件都不差,但有些小朋友的獨占欲望卻很強烈。
這種欲望有時不僅僅表現在對自己的東西上,有的孩子還會覬覦他人的玩具或者零食,于是做出"偷"的舉動。
這樣的行為一定要及時糾正,父母們發現的時候也可以先了解原因,因為偷東西有時候是有很多動機的。
如果父母發現孩子只是單純的想要別人的東西就拿,一定要嚴厲懲罰孩子。
三、說臟話
孩子的學習和模仿能力很強,如果家長發現他們小小年紀就"出口成臟",說一些成年人都難以啟齒的臟話。
父母首先應該反省自己平時是否說過,再留意周圍的環境是否存在這樣的人。
可以先從提醒開始,若是屢教不改,可以適當動武力讓孩子長些記性。
四、沒有禮貌
一個惹人喜歡的孩子多半是乖巧懂禮貌的,但是有些孩子在生活中沒有規矩,看到長輩不尊重,甚至還會出言頂撞。
這樣的行為有可能跟父母的教育有關系,如果意識到了一定要改變方法。若孩子總是這樣,父母也要嚴厲提醒,畢竟這直接關系到孩子今后的社交能力和人際關系。
打孩子是一種直接暴力的行為,它的作用是兩面性的,孩子有可能因此而記住教訓從此不再犯錯。
但也有的孩子卻越打越叛逆,實在讓人頭痛。所以父母們平時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就應該多注意自家娃屬于什麼類型,是否能夠動粗。